開曼公司上市為何用到多個bvi公司
大家都知道作為具有“稅務天堂”稱號的特殊地區開曼,在那注冊開曼公司,在上市程序上也是比較特殊的。如果開曼要上市,則必須注冊bvi公司多個,那么開曼公司上市為何用到多個bvi公司才能上市呢?他的過程又是怎樣呢?下面我們就一起去探討下。
開曼公司上市為何用到多個bvi公司:
假設A先生與B先生共同投資擁有一家境內公司,其中甲占注冊資本的70%,乙占注冊資本的30%。
為了在香港上市首先按照在內地公司的出資比例在英屬維爾京 群島設立BVI公司,收購方和被收購方在合并前后不可有任何的股權變動,只要收購方即BVI公司和被收購方內地公司擁有完全一樣比例的股東,在收購后,內 地公司的所有運作基本上完全轉移到BVI公司中。
接著,對BVI公司增資,再與A先生和B先生進行股權轉讓,收購他們擁有的內地公司的股權,則內地公司變 為BVI公司的全資子公司。BVI公司在開曼群島或百慕大群島注冊成立一家離岸公司作為日后在香港掛牌上市的公司。
然后,BVI公司又將其擁有的內地公司 的全部股權轉讓給開曼或百慕大公司。
搭好了框架,就能以開曼或百慕大公司的名義申請在香港上市,同時,在上市公司與內地公司之間再多設立一家公司,以利于 將來內地公司具體經營發生變更或股權變動時不至影響上市公司的穩定性,起到一個緩沖的作用。
BVI注冊公司要求比較簡單,只需要股東和董事各一名,兩天就 可以注冊下來,然而透明度低基本上不被任何地區接受上市。而在百慕大、開曼群島注冊公司可以在香港及許多其他地區申請掛牌上市。在國內產業和開曼公司中間 加一家BVI上市公司,在重組過程中,BVI公司作為外商投資收購國內企業的主體,控股國內企業,而開曼公司又百分百擁有BVI公司的股權。如日后上市公 司每有新設業務,可在開曼公司下另設BVI公司,使從事不同業務的公司間彼此獨立,不會彼此牽累。而且,BVI公司的稅法中只有BVI公司和BVI公司之 間的股權是可以完全免稅的。在多個避稅地注冊多個“殼”公司,層層交錯的控股關系,而各地公司的信息都是保密的,非常方便關聯交易,甚至把不良資產注入新 公司,因此架構越復雜就越安全。
玩過網游的人都認識盛大網絡吧,他在美國上市也使用過類似的基本架構,但是實際上就復雜多了。而且真正的上市公司架構并非如此簡單。而有什么不明可聯系我們,免得浪費你的寶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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